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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连云港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解读
信息来源: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:2019-08-09 浏览次数: 字号: [小] [中] [大]

一、背景意义

内部审计是各单位防范财务风险、提高管理绩效、促进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,是各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的内控制度。出台《连云港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,对于完善审计监督体系,增强监督合力,规范内部管理,实现治理目标,维护财经秩序,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
一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需要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要求,要努力构建集中统一、全面覆盖、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;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,调动内部审计力量,增强审计监督合力。省委书记娄勤俭和市委书记项雪龙也分别在省委、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,要加强审计力量整合运用,督促各部门单位建立内部审计制度,健全内部审计机构,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,我市亟需加强顶层设计,通过出台《规定》,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建设,进一步推动我市内部审计工作发展。

二是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需要。《审计法》《审计法实施条例》等上位法对内部审计工作都作了法律规定,2018年初,审计署专门修订出台《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》(审计署第11号令),但具体操作和施行还需要结合我市实际予以具体化,因此我市有必要就内部审计工作出台专门的规范性文件,使内部审计工作有规可依。

三是解决我市内部审计实践发展中存在问题的需要。近年来,我市内审工作在探索中不断推进,但总体情况依然不容乐观。内审工作发展不平衡,专职内审机构严重不足,兼职机构普遍缺乏,内审人员奇缺、素质亟待提高,制约了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,不利于部门单位强化内部管理、预警防范风险隐患,有必要从制度层面加以解决。通过出台《规定》,可以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、完善内部审计的组织制度设置和职责权限、规范内部审计程序和成果运用,解决各部门单位内部审计缺位、越位或不作为等问题,推动我市内部审计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。

二、主要依据和基本思路

主要依据《审计法》《审计法实施条例》和党中央、国务院颁布的《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》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》《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》等政策文件,参照《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》,参考《中国内部审计准则》和部分省、市相关规范性文件等,紧密联系我市实际进行制度设计,着力解决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细化上位法的原则性规定。通过出台《规定》发挥其制度性功能,为推动内部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法制保障。

三、主要内容

《规定》共八章五十三条,第一章总则共五条,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共十一条,第三章内部审计职责与权限共五条,第四章内部审计程序共十二条,第五章审计结果运用共六条,第六章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共七条,第七章责任追究共四条,第八章附则共三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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